全校教职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五条红线”。
一、严禁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举办或者与中介机构、其他个人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有偿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二、严禁学校教职工向生源学校、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消费卡、宴请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严禁学校教职工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任何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进行虚假宣传。
四、严禁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参与考务、命题、阅卷、录取等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非考务人员参与和考务相关的工作。
五、严禁学校教职工向招生的院部、招生处等相关部门递条子、打招呼,插手、干扰招生考试录取,提出任何违反规定的要求。
对于单招考试过程中,违反“五条红线”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