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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责任编辑:招生处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0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招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

1.高校在本校已开设并开展招生的专业范围内自主安排高职扩招专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招生。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四)招生计划

高校要根据办学条件、专业优势、培养能力、所处地域和承担培养任务等综合情况,在空余招生计划规模内自主安排A、B、C三类招生人群、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两种培养形式的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申报情况,专门针对A、B两类人员单列招生计划,专项计划专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没有备案和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审核通过的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公布为准)。

(五)志愿填报

高校要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开通本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系统网址及入口,考生通过登录意愿报考高校的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高校须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 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和录取

全省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定为2020年11月21日(周六)。高校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自主组织命题、考试,原则上在本校校区内开设考场。

1.高校原则上应采取“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单独组织考试,依据综合成绩录取;也可根据培养目标对不同群体考生的要求,对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按照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程序予以免试录取。

2.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录取规则,并严格依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须在本校官网按要求公示,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 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二、招生章程

(一)制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高职扩招单招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2020年11月10日18:00前将招生章程及佐证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内容。高校制作的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的内容相一致。

(二)考生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查询了解我省高职扩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扩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三、学生培养及管理

(一)培养模式。高校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扩招人员实际需求,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可单独编班。

(二)学籍管理。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各级责任,确保高职扩招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高校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高职扩招政策、高职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为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提供便利服务。严禁高校各种形式、巧立名目的违规宣传行为,在招生章程发布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严禁提前圈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承担高职扩招单招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高校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负有全程、全员监督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职员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各涉考涉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招生责任。省教育厅对高校违规招生、考生身份造假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

监督邮箱:hndzks@163.com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达至本级招办和所属高中、中职学校。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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