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章程   —

招生联系方式

  • 电话1:0375-2066462
  • 电话2:0375-2066705
  • 电话3:0375-2066706
  • 微信: pzxyzsc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章程 >> 正文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1-04     责任编辑:招生处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校址: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现有化工类、矿山安全类、智能工程类、机电类、汽车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航空运输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餐旅类等十二个专业群,开设专业及方向57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对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口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对口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对口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和平职学院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禁令和 “10个严禁”招生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对口升学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录取,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该考生所属对口类别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5713756557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标准

理工类4200/生·年。

学校按照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专业规定范围内,设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生·年。

2、住宿费标准为:900/生·年(6人间)。

第二十二条 “奖、助、贷、勤”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有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困难补助等多层次、一体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率达40%以上,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分别给予10000/年,6000/年的标准奖励;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400/年、3700/年、3000/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年;学校学期奖学金200-600/学期,学年奖学金2000/年;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等岗位补助240/月。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纸质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1

咨询电话:0375-2066462/2066705/2066706

传  真:0375—2066462

  箱:Pz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z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pzxy.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2026年对口升学招生专业

专业名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

合作办学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

工程测量技术

420301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应急救援技术

420905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8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煤化工技术

470205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430602

对口

全日制

3

理工类

4200

 


关闭

咨询电话:0375-2066462/0375-2066705/0375-2066706

传真:0375-2066462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  邮编:467001